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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服務條款

服務條款及細則

  1. 路面駕駛訓練請提早90天來電預約。每課學車時間為45分鐘,每次最少學2課。每星期只可預約不超過4節晚間時段,日間時段無此限制。如抽快期者,請於中簽當日即時通知本校,否則恕未能安排車輛應考。
  2. 筆試電腦測驗,請先來電預約。
  3. 各類型車輛理論課程,請瀏覽本校網頁理論課程時間表以作參考。上課時,請出示收據以作識別。
  4. 筆試考生,請提早30分鐘到深水埗西九龍中心210室李健駕駛學校集合,本校導師將講解熱門試題。
  5. 報名時欠交之文件,請於三個工作天內以Whatsapp或電郵或傳真遞交至報名之門市,如在報名後30天內仍未收到文件,本校視該學員放棄論,並取消報名時開出之單據,而所付之訂金將不獲退回。
  6. 更改預約時間,請於上堂前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本校及確認,否則該節學車時間將會照計。如導師與學員私下協商取消或更改學車日期時間而導致堂數或時間上的損失,公司恕不負責或退錢。更改考試日期則需預早14個工作天前書面通知任教之導師及本校,否則考試鐘及租車費照計。
  7. 如天文台懸掛黑色暴雨,八號或以上之強風警告訊號︰
    A. 課堂將會取消。若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訊號除下二小時後,學員應照常學車。如缺席者,該節學車時間將會照樣計算。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查詢90226699。
    B. 考生無須到駕駛考試中心報到,駕駛考試中心主任可根據情況而取消該中心之各項考試,運輸署將盡速為考生安排另一考期。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查詢90226699。
  8. 運輸署指引 --- 受惡劣天氣影響: 如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所有類別的駕駛考試 (包括筆試及路試) 將改期。若該等訊號於上午7時仍生效,所有定於當日下午1時前舉行的駕駛考試將會取消;若該訊號於上午11時30分仍然生效,當日下午的所有考試亦會取消。考生無需親身往考試中心報到,本署會主動通知新編定的考期。如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是於辦公時間內 (即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發出,則所有駕駛考試將會暫時停止。如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於辦公時間除下,運輸署會因應路面情況逐步回復進行所有駕駛考試。 考生請留意香港政府一站通或電台及電視台的公布,以獲知有關最新安排。
    若考試被取消的考生原定考期2星期內仍未收到新考期通知,請致電 2771 7723 與本署職員聯絡。
  9. 如因閣下延誤、誤導或錯誤通知本校考期(以運輸署發出考期信所列印之日期起,學員須 14 個工作天內書面通知本校考期),而導致與其它學員同車同考期,本校將要求閣下辦理延期。
  10. 如因學習車輛機件故障 / 導師放假或離職。本校將另外安排導師或車輛予學員學習及應考,應考前不會提供試車。如未能安排另一車輛予閣下考牌,考牌及租車費順延下次使用,客戶其他損失恕不負責。
  11. 延期申請條款及細則
    A. 考試延期手續,可於考期不少於 7 個工作天前親身到運輸署辦理有關手續。
    B. 如需要本校代辦延期,請於考期前不少於 14 個工作天到本校辦理。
    C. 如因病延期,需註冊西醫病假紙或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的註冊中醫病假紙【病假紙內應註有該會註冊中醫師編號】,並可於一個月內自行到運輸署辦理有關手續。
    D. 如交來辦理之醫生紙,不被運輸署接受延期,一切責任由貴客負責。因延期取不到考期,任何損失,公司恕不負責。
  12. 學車費用必須預繳,學員於第一次學車時需出示副本收據給導師,否則該段學車費用需以現金繳付。駕駛考試前 / 第一次學車前,必須以現金付清尾數。支票付款只可在駕駛訓練一星期前到本校辦理。
  13. 各類型訂金恕不退回,學費訂金只能在駕駛考試當天在租車費及考試鐘內扣除。
  14. 法例規定︰學習駕駛時,除駕駛教師外,其他人如沒有學習執照,不能坐在車內。
  15. 學員如果中途改學任何車種,學員需繳交 $600 行政費,另收學費差額,所有學費不得轉讓他人。
  16. 任何學車課程都需繳交租車考牌費及一節考牌鐘。
  17. 除了第18條的情況外,若在本校不能控制的原因或情況下,令學員不能完成課程︰本校會將學員未完成部份之課程費用,於 30 天內無息退還給學員,學員不得再向學校索取任何利息及/或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的賠償。
    但如因學員在週末或晚間時段未能約上學車而申請退款,公司將不會接受。李健駕駛學校保留最終決定。
    如學員要求在考期前少於3個月內才開始學車或已轉換 3 位或 / 以上導師,學員必須配合延遲考期。
    如學員的筆試或強制試不及格而要求退款,本校會收取行政費,詳情請參照單據相關條款。
  18. (駕駛教師會)有人員長駐考場為考生提供督導場內車輛,以便考生駛出及駛入考場,但需收取考生 $30 之服務費,貨櫃車 $40。考生如不欲繳付服務費,請於考試前通知駐場人員不需提供服務,此等收費概與本校無關。每區考場的收費公司都不同,貴客可向本校索取所屬考場收費公司的查詢電話。
  19. 私家車 / 輕型貨車及商用車課程︰如學員中途退學會被扣除行政費,詳情請參照單據相關條款。
  20. 如閣下撞毀所駕駛車輛,均要求照價賠償。有關於維修費用,根據本校指定車房或車輛代理商報價為準。
  21. 考牌或學車期間,如發生交通意外,學員必須於三個工作天內到本校辦公室,填寫汽車意外事故報告書,否則後果自負。
  22. 本校駕駛導師如發現學員學車前,受酒精或藥物影響,則改為由導師駕駛示範及講解。如情況較嚴重者,導師會拒絕學員學車,該節學車時間將會照樣計算。
  23. 學車首 3 節須出示排期信,學員如沒有出示排期信而提供錯誤考期,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考牌鐘及租車費。
  24. 駕駛考試時,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學習駕駛執照導致不能應考,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考牌鐘及租車費。
  25. 駕駛考試時,如未能通過視力測驗,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考牌鐘及租車費。(能讀出相距 23 米 的車輛登記號碼,有需要者可配戴眼鏡)
  26. 學員學車時必須攜帶︰1)駕駛導師副本收據 2)學車鐘咭 3)有效學習駕駛執照 4)身份證明文件。如未能出示以上文件,本校有權拒絕學員學車,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堂數費用。
  27. 所有學員於上課期間,嚴禁使用任何裝置包括但不限於攝錄機、電話或錄音機錄取上課內容。學習駕駛時,不可使用任何通訊器材及接聽任何電話。
  28. 為避免意外發生,嚴禁學員在學習時間內,作出任何危險動作。
  29. 學員應遵照導師所作出的指示、建議及教導。
  30. 排期信所列印之考試日期,如超越學習駕駛執照之有效期,學員必須續領學習駕駛執照,方可學習駕駛車輛。
  31. 運輸署資料指引︰「據以往經驗所得,初學者一般需要接受超過 30 節路面駕駛訓練,才可達到基本的駕駛技術水平」。本校之優惠課程,已能教授整套基本的駕駛技術,但為求達到運輸署要求,學員可以考慮增加路面駕駛訓練的節數,運輸署考牌主任有權向駕駛教師查詢考生駕駛訓練的節數及要求提交學員進度表。
  32. 優惠課程,不能與其它優惠一同使用。
  33. 所繳交的課程或訂金費用,須一年內完成課程,逾期作廢。收據有效期為壹年(以首次出單日期計算),請妥善保存。如遺失收據,需往民政事務署宣誓報失或到警署報失,憑報失紙到本校補領收據,本公司會收取 $200 元行政費。
  34. 如需本校代辦運輸署文件,請留意以下之服務條款及細則︰
    A. 申請人士必須核對清楚資料正確無誤,簽名作實後方可離開,如有錯漏,恕不負責。
    B. 所有代辦運輸署文件費用,經運輸署收妥後,恕不退還。
    C. 申請人士,因各種理由取消或未能申請辦理排期,申請人士會被扣除 $300 元行政費。
    D. 委託本校排期駕駛考試,如不即時在本校報學課程,而訂金少於 $300,本校收取 $300 行政費。
  35. 報讀電單車課程人士,請留意以下服務條款及細則︰
    A. 如閣下撞毀所駕駛車輛,均要求照價賠償。維修費用,根據本校指定車房或車輛代理商報價為準。
    B. 為防止交通意外發生,考生未能完成由本校提供 8 節之道路駕駛訓練課程,本校有權不租車予考生考試。
    C. 學員如發生交通意外,須第一時間通知本校導師,切勿私自處理。一切意外後果由學員負責。
    D. 學員如發生交通意外,所駕駛之車輛修理費及個人醫療費用均需由學員負責。本校投保的第三者保險將不負責賠償駕駛人士之傷亡及其財產損失。如對方司機被法庭判定為疏忽,則可要求對方賠償。
    E. 學員需準時上課,逾時不候,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學費。學習後請準時將車輛交回公司,交車逾時 5 分鐘內收費 30 元,6 至 10 分鐘內收費 60 元,10分鐘後,每遲 15 分鐘將會收費 80 元。
    F. 學員學習駕駛時,必須配戴頭盔並穿上反光背心,違者不能學習駕駛電單車。學員必須依照交通燈及標誌指示及不可超過導師指示之速度駕駛電單車。
    G. 學員必須在指定路線上學習駕駛電單車,不能將車輛駛離學習範圍。
    H. 學員如駕駛時離開學車範圍或因違反交通條例而受到檢控,一切後果由學員負責。
    I. 如學員中途退學,強制試課程學費恕不退回。路試課程會被扣除 $600 作行政費。
    J. 學員每次開車前應檢查清楚車輛狀況,如有損毀須即時通知在場導師。如交車後發現有任何損毀,一切維修費用均由最後使用該車輛之學員負責。
    K. 如天氣欠佳,導師可能會按照當時現場情況決定終止 / 取消練習,不得異議。
    *電單車路面訓練請提早 90 天來電預約,每課學車時間為 55 分鐘,每次最少 2 節,只可預約最多 4 節。如因學員延誤預約學車而引致未能如期完成已購買之課程,所有學費恕不退還。
    *學員必須穿著合適之保護衣物。穿著短褲、裙、拖鞋、涼鞋及沒有頭盔者,一律取消練習,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堂費。
     *如未能出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學習駕駛執照、學車咭,駕駛練習將被取消,學員仍需負責有關之堂費。
  36. 如報讀的士課程,附加之服條款及細則如下︰
    A. 學費繳付後,恕不退回(請參考學員守則或聯絡本校查詢)。
    B. 課程期限,由報名日期開始至報名日期後第一次考試,不包括重讀或延期。重讀或延期者,需每次繳交費用 $250 元。
    C. 如參加半年課程,半年內免費重讀上課(憑收據上課),由單據發出日期起計半年(6個月)有效。
    D. 重考必須出示收據,否則恕不辦理重讀手續。
    E. 公眾假期暫停上課。
    F. 講義如有遺失或損壞,需另付 $100 元購買。
    G. 學員上課必須帶備收據。
    H. 如的士班學員需要本校代辦考試延期,學員必須在考期 14 個工作天前提交申請及相關文件,否則本校將不會受理。
    I. 本校將會為學費尚未過期之的士班學員,免費代辦運輸署考試延期一次。如的士班學員已延期 / 排期一次還需再延期 / 排期,本校將會每次收取 $300 元作為行政代辦費。
  37. 收據複印本無效。
  38. 對於本校任何導師之個人行為或疏忽,本校概不負責,但任何對本校導師或其他職員之投訴,學員必須二十四小時內向客戶服務主任提供,以便校方跟進。我們盡可能於 3 個工作天作出回應。為確保傳達無誤,請盡量以 A 或 B 方式傳達,客戶服務部服務時間,星期一至六 11:30AM 至 8:30 PM,公眾假期除外。A.電子郵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B.傳真號碼︰2770 4068 C.電話︰2390 2666
  39. 本公司可按情況對本條款及細則不時作出任何修改,更改後之條款及細則將上載於本公司網頁或張貼於本公司,其對學員,考生均有約束力。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R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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